之前在「新生兒保單規劃建議」提到過兩個重點
1.先做政府規定的檢查(21項篩檢)即可
2.報完戶口後盡速投保
由於發現到有不少新手父母仍然不是很瞭解(尤其是新生兒檢查的部分)
本篇文章將會做更詳細的說明
◎第一關鍵時間點:新生兒出生後的七日內
新生兒在出生滿48小時後就會採血進行政府規定的21項篩檢
(註:自108/10/01起,政府規定的篩檢項目從11項擴增為21項)
21項篩檢中,最常出現的兩種疾病如下:
【葡萄糖-6-磷酸鹽去氫酶缺乏症】
就是所謂的【蠶豆症】,在台灣地區的發生率為3%,即每100個新生兒會有3個病例,而其中又以客家人的發生率較高,患有蠶豆症的寶寶,較容易出現新生兒黃疸的症狀,而且在接觸到樟腦丸、紫藥水,容易造成急性溶血症,若未及時處理的話甚至會有生命危險。
【先天性甲狀腺低能】
平均每3000個新生兒會有1個病例,由於體內缺乏甲狀腺荷爾蒙,影響腦神經及身體生長發育,若未及早治療,會演變成「呆小症」,也就是智能不足且身材矮小。
選擇性的自費篩檢項目等保險投保完成後要做再去做
由於篩檢結果需要7~10天才會出來,可趁篩檢結果出來之前盡速投保,這樣縱使之後的篩檢結果出現異常情形,保險也必須列入理賠範圍。
※依據:
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排除等待期間規範之處理原則(金管會101年09月19日金管保壽字第10100062820號函)
※重點:
1.保險公司在商品設計時,契約條款應明定新生兒篩檢(包括目前的11項及未來增列的項目)之相關疾病排除等待期間規範,現售商品若欲繼續銷售則需配合辦理修正。
2.保險公司若將新生兒篩檢,列為要保書告知事項所稱「健康檢查」者,應於要保書充分揭露,且必須讓保戶知道若篩檢結果為「陽性」者,等同告知事項所稱「有異常情形」。
3.新生兒篩檢結果若為「陽性」,保險公司應視個別被保險人複檢情況及醫學專業考量採延期承保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不宜逕行拒保,以避免影響新生兒投保權益。
篩檢結果分為三種
陰性:代表無異常
疑陽性:需要複檢
高疑陽性:到院確診(必須至指定醫院門診或住院檢查)
※若初檢結果出現疑陽性的話,有可能是檢驗試紙的敏感度太高,而出現偽陽性的情形,複檢後有可能就會出現無異常的陰性反應。
※目前負責統一檢驗全國的新生兒篩檢工作的三大篩檢中心
台大醫院新生兒篩檢室
衛生保健基金會
台北病理中心
※需注意
1.若等到篩檢結果顯示「陽性」後才投保,則因為投保前健康檢查已有異常情形,相關疾病將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2.大多數的住院醫療險有30天的等待期,政府規定的11項篩檢以外的自費篩檢項目,若於醫療險等待期間內檢查出異常情形,亦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3.醫院或診所通常會建議做精密的超音波檢查,較常檢查出的問題如卵圓孔未閉合、水腎、心房中隔缺損....等,若尚未投保就檢查出這些問題,則必須等日後超音波追蹤到無異常情形時才可投保,徒然浪費不少時間。
在取得出生證明後即可去報戶口,報完戶口取得身份證字號後即可幫小寶寶投保。
◎第二關鍵時間點:新生兒出生的六個月內
小寶寶在出生後,由於血液之中留有許多來自母體的免疫球蛋白(IgG抗體),提供了新生兒免疫防護能力,但在小寶寶出生滿六個月後,由於來自母體的抗體逐漸減少,因此抵抗力會開始逐漸下降,伴隨而來的可能是頻繁的感冒、咳嗽、發燒....等疾病,因此建議新生兒篩檢後的數日內若尚未投保,在滿六個月前盡早投保比較好,避免一旦發生疾病或住院情形後,就必須得再延後投保的情況。
文章更新日期:110/05/09

*****
*****
*****
*****
*****
*****
*****
*****
*****
*****
*****
*****